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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14年秋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3 15:36:37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省校直属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国家开放大学2014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招〔201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4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开设专业

1.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16个

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护理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学前教师教育方向、学前教育管理方向)、水利水电工程、社会工作。

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法学(行政执法方向)、广告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智能控制方向)、物流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市场营销秋季暂停招生,如市校确有生源且生源数量在30人以上,需向省校单独申报。

2.专科专业19个

法学、护理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金融(货币银行方向)、行政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药学、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汽车(汽车维修方向)。

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金融(国际金融方向、证券投资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编辑方向、网络管理方向、网页设计方向)、广告(营销传播方向)、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园艺、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电子商务、教育管理专业秋季暂停招生,如市校确有生源且生源数量在30人以上,需向省校单独申报。

3.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4个

畜牧兽医、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设施农业技术。

林业技术、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中草药栽培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畜牧、农村信息管理、食品加工技术、乡镇企业管理、烟草栽培技术秋季暂停招生,如市校确有生源且生源数量在30人以上,需向省校单独申报。

2014年秋季各专业入学的学生,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部分本科专业由国家开放大学与普通高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合作高校学位。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以市级电大为单位。

(一)新增教学点

1.拟新增教学点的市级电大须切实把好审核关,加强对新增教学点的实地考察,确保新增教学点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等符合要求。

2. 市级电大应在实地考察后,提交拟新增教学点申请报告,含《国家开放大学教学点申报表》(一式三份)、拟新增教学点单位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各类教学设施实物图片及校园环境照片、市级电大实地考察报告和考察照片等材料。

3. 被撤销的教学点,如果办学条件和相关工作状况有明显改善并拟开展招生工作,须按照新增教学点的申报程序重新申报,重新申报须撤销满一年后(从撤销之日算起)方可进行。

4.新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教学点需填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教学点申报表》。

5.国家开放大学正陆续启动办学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并拟启动国家开放大学示范性学习中心建设项目。国家开放大学及四川电大将制定学习中心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并分批次对教学点进行评估。

(二)新增专业

1.市级电大直属部申请新增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县级教学点申请新增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均不超过2个。

2.专科教学点申请新增本科专业,原则上须开办相关专科专业两年以上,专业办学条件、师资条件良好,各项教学评估合格,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且必须购买电大在线教学平台。开设护理学、药学专业须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招生计划

市级电大要做好充分的生源调研,根据调研情况进行申报。

新增专业、招生计划都需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zs.ouchn.edu.cn)”操作并上报四川电大。未申报招生计划的教学点将不能参加国家开放大学2014年秋季招生。

(四)申报工作截止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2014年秋季招生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上午12时。各市校、教学点应在5月15日前完成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zs.ouchn.edu.cn)”招生计划管理模块和教学点管理模块填报工作,新增教学点及新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教学点的纸质材料在5月15日前邮寄到四川电大招生办(一式三份)。 

三、申报原则

1.注重稳定招生规模,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国家开放大学品牌的社会声誉。

2.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国家开放大学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对有各种违规办学和教学质量问题的教学点,四川电大将严格控制其招生规模。“暂停招生、限期整改”的教学点,须按规定进行整改并经四川电大验收合格,报国家开放大学审批后,方可申报招生。

3.进一步强化办学条件意识,申报招生计划时要高度重视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层次相匹配的问题,尤其要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包括专业教师配置、教学资源配置、实验实习场地设施条件等)申报相关专业、计划及规模。

4.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招生申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市级电大及教学点应将研究当地教育需求列入招生等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密切关注社会教育形势和当地人才培养需求变化,结合近年来实际招生情况做好招生申报工作,提高招生申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审核上报招生方案,市级电大及教学点的主管校领导对申报的招生方案要把好关。

四、招生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1.教学点开设护理学、药学专业需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护理学、药学专科专业招生对象限于中专毕业、专业对口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学本科专业只招收护理学专科毕业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报读护理学本、专科专业的学生必须持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

2. 2014年秋季拟新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教学点,原则上需争取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推动。有关材料一并附于申报材料之中。同时,四川电大将严格审核试点教学点办学条件,选择办学指导思想明确、认识到位、教学条件较好、管理规范的县级电大参与试点工作。

五、联系方式

四川电大招生办

联 系 人:黄磊   汪军华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三号

邮    编:610073

联系电话:028-87797791

传    真:028-87797791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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